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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注音符號領導中文學習的問題-我如何實施愛葳的中文文字啟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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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注音符號領導中文學習的問題】

三年前,在我的老大晉緯讀小一時(晉緯的小一是在學校讀的,當時尚未在家自學),我寫了兩篇文章 -《談注音符號領導中文學習的問題》及《再談注音符號領導中文學習的問題》。過了兩年,也就是去年,我又寫了一篇關於注音符號的文章 -《三談注音符號領導中文學習的問題》。在此三篇文章中,我發表了我對於小一生學習注音符號的問題以及我對於中文文字啟蒙教育的種種看法,當時我的論點有三,摘要如下:

一、我認為,注音符號這套音標的拼音功能性不好,應改進注音符號的拼音功能性。

二、我主張,應廢止現行的小一時期讓學生先學習十週的音標(注音符號)而後再學習中文字的政策,而應直接學習中文字。而音標(注音符號),只是輔助發音的工具,會認會唸就好,不必會寫。

三、我強調,在小一的文字啟蒙時期,教學的重點,應擺在培養「文字認知感」及「文字書寫感」上,也就是用一年的時間加強識字、臨摩文字及閱讀文字。至於「應用書寫」,也就是日記、作文、書信等文體的應用,應在「文字認知感」及「文字書寫感」建立好的小二之後實施。

【理論的成型與實施】

這套理論在我的腦中成型的契機,是源自於晉緯小一在學校上學時所接受的是我所不能接受的文字啟蒙教育方式。三年前,當我發覺現行文字啟蒙教育政策由注音符號展開的弊端之後,已經來不及扭轉我的老大晉緯因接受學校教育而形成的陋習。因此,當時的我就下定決心,在我的老大晉緯從小二開始在家自學之後,我一定要導正他對於中文學習的觀念及方法。而我的老二愛葳,絕對不要去學校讀小一,我要讓她從小一開始就在家自學,我自己對她實施中文文字啟蒙教育。

一套理論與方法是否正確,除了論述的適當與否,最重要的是它能否實施,以及實施的效果如何。因此,在《四談注音符號領導中文學習的問題》此篇文章中,我要來說明我是如何實施愛葳的中文文字啟蒙教育,以示對讀過我前三篇文章的部落格讀者負責,證明我的理論並非空談,而是已經經過實驗了。

【在家自學的愛葳】

我的老二愛葳,今年六歲,現在是小一的在家自學生。她的中文文字啟蒙教育是由她的媽媽,也就是我,來實施的。

【我的中文文字啟蒙教育理念】

我的中文文字啟蒙教育理念,與學校小一教育最不一樣的地方,是讓中文字的學習先於注音符號的學習。簡單的說,在上了小一之後,不先教注音符號,而是直接進行識字、臨摩文字及閱讀文字之教育,也就是直接教認字、寫字及閱讀。

【我不教注音符號的理由】

一、注音符號的拼音規則不符合口語拼音原理,造成小一生無法用正常思維邏輯去學習這套音標,很多地方必須用硬背的方式去學習。

二、中文是「圖形文字」,也就是「以形表意」,要學習的重點是圖形與文字的連結關係,而非如英文是「拼音文字」,也就是「以音表意」,是用「聲音」及「拼音原理」來學習文字,所以才必須學習聲音與文字的連結關係,也就是「拼音規則」。

既然中文字是「圖形文字」,在文字啟蒙時期,直接學習文字(識字及臨摹文字)而非音標及拼音,並直接使用文字來閱讀及做應用書寫就是最好的工具了,為何要多此一舉,先學注音符號,再學文字,這種政策及方法在我看來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三、現行的學校文字啟蒙教育(小一中文教育)是先教學生音標(注音符號),音標教完,甚至還未開始教文字,加上閱讀量尚且不夠多的狀況下,就訓練學生直接用音標(注音符號)來書寫,而且還是直接要求學生進行思維複雜的高層次的「應用書寫」(寫日記、作文、書信等等),這種跳三級、趕鴨子上架、勉強小一生去做力有未逮的事情的文字教學法,會讓學生的文字基礎(文字認知感及文字書寫感)建立得不好。

而餘毒就是,養成學生不喜歡思考中文字(因為中文字比注音符號複雜),喜歡用注音符號思考(因為注音符號比中文字簡單)。接著,用注音符號代替中文字的閱讀及書寫的陋習於焉養成。然後,學生害怕書寫作文的問題也接著發生。

【我的實施方法】

一、識字方面:

我每天讀一到三本故事書給愛葳聽,讀完後,要求愛葳讀給我聽。剛開始,我讀一句,愛葳跟著讀一句,我再讀一句,愛葳跟著再讀一句。漸漸的,我讀完一頁,愛葳重複讀那一頁,我再讀完一頁,愛葳跟著再重複讀那一頁。再過一段時間,我讀完一整本,再換愛葳讀,愛葳就可以一次讀一整本給我聽了。

不要懷疑,對於這個時期的愛葳的識字教育,我就是如此做的,這方式和我之前一直強調的幼兒期親子共讀的方式大相逕庭。

在「學習說話」的幼兒期(六歲以下)的親子共讀方式,是要讓幼兒「看圖畫聽聲音」,也就是不讓幼兒看文字讀書,而是看圖畫聽媽媽說故事,目的是讓幼兒「學習說話」及「經由具象的一整塊的圖畫去理解故事內容」。

而在「學習識字」的學齡期(六歲以上)的親子共讀方式,是要讓幼兒「看文字聽聲音」,也就是要讓孩子開始認字了,目的是讓幼兒「學習文字」及「經由抽象的一個一個的文字自己去建構出故事內容」。

二、寫字方面:

由於愛葳在幼兒園時期讀的是公幼,幾乎沒有教寫什麼字(這樣最好,最符合我的期待,我對她學寫字的期待就是從六歲的小一階段開始學),因此,對於六歲的愛葳,我教她學寫字的方式如下。

我從最簡單的筆劃筆順開始教,我教她寫橫、豎、點、長頓點、撇、捺……等,再教她寫一、二、三……到十的國字數字,然後教寫大、中、小、人、口……等簡單的字,接著教寫一些基本部首,而後將基本部首和簡單的字結合起來教她寫。

我這個教寫字的方式和現在學校小一教寫字的方式又非常不一樣了。學校的方式是一課教寫一篇文,既然是「有意義的一篇文章」,其中組成的文字必定有簡有難,而且是由各式各樣不同部首的文字組合起來的一篇文章,然後要學生一次學會寫這篇文章中一堆圖形沒有相關的文字。

我覺得這種教學法相當荒謬,因為這種教學法,其實是將寫字課與閱讀課的內容二者合一。學校的教科書為了讓學生一次學會寫這篇文章中全部的字,所以必須把寫字的困難度提高,以及把閱讀的困難度降低,造成學生覺得學寫字的難度太高,而讓他們閱讀的文章程度又太低的窘境(以愛葳六歲才開始學寫字以及零歲就開始閱讀為例)。

我個人認為,寫字是寫字課的事,這是具象思維的事,而閱讀是閱讀課的事,這是抽象思維的事。人鬼殊途,何必硬要將兩件事湊在一起教,造成人不人鬼不鬼,簡單基本的字還不會寫就要跳級學寫困難複雜的字,而閱讀程度本應到中級了卻還要從幼兒期程度的東西開始讀,豈不荒謬乎!

我的方法,就是把寫字課和閱讀課分開,讓愛葳可以由簡而繁的、有順序性的、有類別性的,一步一步去建構出她對中文字的印象及想法,而非讓她雜亂無章的、東抓一個字西抓一個字的、湊合式的去學習寫中文字。

三、閱讀方面:

這部份對愛葳來說是小一的課程裡面最簡單的一件事了。一般人覺得「閱讀」對小一生來說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但以愛葳為例,六歲的愛葳已經「閱讀」六年了,何來困難之有?

「閱讀」本來就不侷限一種型式,從零歲開始到現在的六歲,任何年紀都可以享受不同型式的「閱讀」:跟媽媽學嬰兒手語、與媽媽親子共讀、聽媽媽說故事、看圖畫多的圖畫書、看圖畫少的故事書、睡前聽有聲書、在車上聽有聲書、假日去看舞台劇表演……。

一個已經廣泛「閱讀」了六年的孩子,當她拿到小一的國語課本,讀裡面簡單的文章,她對那種無聊的文章是沒有興趣的。絕對不能把小一國語教科書拿來當作小一生閱讀的材料,否則他們會越讀越笨的。(這就是我上面所說的,把小一教科書拿來當寫字課的程度會太高而拿來當閱讀課的程度又會太低的道理)。

那麼,不讀小一教科書,我給六歲小一生的愛葳讀什麼?我給她讀神奇樹屋、新小牛頓、繪本故事書。之前寫的幾篇文章:《國小一年級是培養孩子閱讀習慣的第二關鍵期》、《提昇小一生閱讀能力的閱讀計畫》、《第二閱讀關鍵期 — 小學低年級生的閱讀指導》,對於該給小一生閱讀什麼,已經探討很多了,這裡就不再重述。

以上就是我對愛葳實施中文文字啟蒙教育的理念與方法,之後,會再將這個理念與方法的成效探討論述於另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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