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前年,在晉緯初上小一的學習注音符號時期,因晉緯在學校所接受的教育方式,讓我有感而發,因而寫了兩篇文章-〈談注音符號領導中文學習的問題〉及〈再談注音符號領導中文學習的問題〉,談論現行文字啟蒙教育政策由注音符號展開的弊端。

而今,過了快兩年,而我的兩個孩子,一個是曾經接受傳統學校注音符號教育的老大,一個是還未上學、由我自己實施文字啟蒙教育的老二,兩個孩子、兩套文字啟蒙教育實施的實驗歷程,讓我更確定我的教育想法沒有錯。

如今,我將我的論點統整成三:

第一、我認為,注音符號這套音標的拼音功能性不好,應改進注音符號的拼音功能性。

理由:注音符號的拼音規則不符合口語拼音原理,造成學生無法用正常思維邏輯去學習這套音標,很多地方必須用硬背的方式去學習。

例一:聲母名為「聲母」,卻又內含「韻母」,如ㄅ、ㄆ、ㄇ、ㄈ------到ㄙ,既然已內含韻母,卻又多此一舉另加一個韻母致形成「雙韻母」。例如:「西瓜」是為「ㄒㄧ瓜」而不是「ㄒ瓜」、「公雞」是為「公ㄐㄧ」而不是「公ㄐ」、「大哥」是為「大ㄍㄜ」而不是「大ㄍ」、「科幻」是為「ㄎㄜ幻」而不是「ㄎ幻」,這就是我所謂注音符號之弔詭、不合邏輯處。

例二:聲母ㄅ、ㄆ、ㄇ、ㄈ與結合韻結合拼音時,省略了結合韻的上韻。例如:「菠菜」是為「ㄅㄛ菜」而不是「ㄅㄨㄛ菜」、「巫婆」是為「巫ㄆㄛˊ」而不是「巫ㄆㄨㄛˊ」、「抹布」是為「ㄇㄛˇ布」而不是「ㄇㄨㄛˇ布」、「佛教」是為「ㄈㄛˊ教」而不是「ㄈㄨㄛˊ教」,這就是我所謂注音符號之弔詭、不合邏輯處。

例三:注音符號的拼音規則不符合口語的發音,諸如:「遠」用「ㄩㄢˇ」來標音、「雲」用「ㄩㄣˊ」來標音、「鹽」用「ㄧㄢˊ」來標音、「銀」用「ㄧㄣˊ」來標音,這就是我所謂注音符號之弔詭、不合邏輯處。

第二、我主張,應廢止在現行的小一時期,讓學生先學習十週的音標(注音符號)而後再學習中文字的政策。應直接學習中文字。而音標,只是輔助發音的工具,會認會唸就好,不必會寫。

理由:在小一的文字啟蒙時期,過度強調注音符號的重要性,叫學生使用音標(注音符號)來學習中文,包括訓練學生用音標(注音符號)來閱讀及代替中文字的書寫,讓音標領導文字的學習。中文字是「圖形文字」,也就是「以形表意」,並非像英文是「拼音文字」,也就是「以音表意」,是用「聲音」及「拼音原理」來學習文字,所以要學聲音與文字的連結關係,也就是「拼音規則」。既然中文字是「圖形文字」,在文字啟蒙時期,就應直接學習文字,並使用文字來閱讀及書寫。臺灣現行的文字啟蒙教育政策是讓音標領導文字的學習,導致日後學生養成喜歡用音標(注音符號)來代替文字的閱讀及書寫的陋習。

第三、我強調,在小一的文字啟蒙時期,教學的重點,應擺在培養「文字認知感」及「文字書寫感」上,也就是用一年的時間加強識字、臨摩文字及閱讀文字。至於「應用書寫」,也就是日記、作文、書信等文體的應用,應在「文字認知感」及「文字書寫感」建立好的小二之後實施。

理由:現行的文字啟蒙教育政策是先教學生音標,音標教完,甚至還未開始教文字,加上閱讀量尚且不夠多的狀況下,就訓練學生用音標(注音符號)來書寫,而且是直接要求學生進行思維複雜的高層次的「應用書寫」,這種跳三級、趕鴨子上架、勉強小一生去做力所不及的事情的文字教學法,會讓學生的文字基礎(文字認知感及文字書寫感)建立得不好。而餘毒就是,養成學生不喜歡思考文字(因為複雜),喜歡用音標(注音符號)思考(因為簡單)。接著,用注音符號代替文字的閱讀及書寫的陋習於焉養成。然後,學生害怕書寫作文的問題也發生了。接下來,中文力低落的問題就成了普遍的問題了。

綜上所論,從音標功能性方面而論,一套音標應有精確標示發音之功能,然注音符號力有未逮;從識字教育及閱讀方面而論,中文字是「圖形文字」而非「拼音文字」,然現行教育政策,不鼓勵小一生大量閱讀文字以培養「文字認知感」,卻鍾於訓練小一生閱讀音標(注音符號);從應用書寫訓練方面而論,高層次的應用書寫訓練,應在識字、文字臨摹練習、大量閱讀及基礎書寫訓練之後實施,然現行教育政策,卻跳過這些階段,不按部就班、倒行逆施,直接訓練學生用音標(注音符號)來寫作。

臺灣學生中文力低落,原因也許很多,然而,在文字啟蒙階段的錯誤教育政策,一定是其中原因之一。我無法改變政策,但我想我可以從我的孩子身上來改變這件事,並記錄下我們自身所經歷的過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愛葳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